8月10日,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阳光消费金融)获批开业,成为今年开业的第三家消费金融公司。今年上半年,平安消费金融公司、小米消费金融公司已先后开业运营。至此,由银保监会批准筹建、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已有27家。
阳光消费金融主要由光大银行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王道银行(台资)发起设立,注册资本总额为10亿元,注册地在北京,光大银行为控股股东,持股比例60%。戴欣为阳光消费金融董事长,王一栋为董事、总经理。公开信息可见,戴欣来自光大银行,早年曾任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。
至此,包括已开业运营的平安消费金融公司、小米消费金融公司,这3名行业“新丁”成为2019年下半年消费金融牌照再度开闸以来首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。
消费金融公司根据小额、分散原则发放各类消费贷款,资金来源为股东资本金,或者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、金融债等融资而来。尽管参与主体多元化,但在27家消费金融公司中,绝大多数主要股东仍是银行,特别是中小地方银行。据记者统计,有16家消费金融公司由地方银行参与发起。
银行本身也有个人消费贷和信用卡业务,为何还对消费金融公司兴趣浓厚?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,首先,在于客户群体定位不一样,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更下沉。其二,消费金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突破地域限制,在全国展业,业务范围受限的城商行、农商行自然动力十足。其三,作为独立法人,市场化的公司治理制度、激励机制和薪酬,更容易吸引人才。其四,作为独立子公司,可以引入外部伙伴,切入更多场景,促进业务发展。
与小贷公司相比,消费金融公司杠杆率最高可至10倍。从近几年消费金融公司业绩来看,正是得益于牌照和市场红利,较早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都赚得盆满钵满。这块牌照的含金量毋庸置疑。据记者了解,目前还有建设银行、南京银行、江阴银行、江苏银行、大华银行等正在筹谋牌照。(记者 魏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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